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汨环改字〔2021〕053 号
湖南乾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81MA4T1*****
法定代表人:刘柱
地 址: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湄江村上瓦组
2021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填报排污登记表的情况下,擅自在汨罗市弼时镇湄江村上瓦组建设地铁台车制造项目,主体工程现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环境违法。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按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