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司机张某驾驶车辆途经汨罗某乡村公路,要往南向左转弯时未确保安全,与对向由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刘某十级伤残,张某车辆受损。近日,汨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成功调解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次性化解了伤者与肇事司机之间,伤者、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两起纠纷。
据了解,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张某在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险。刘某与张某就赔偿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故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收案时当即被委派至调解室诉前调解。
调解员先与保险公司代理人,就刘某赔偿数额分笔计算,确认其损失为174763元,再组织双方确定张某车损数额以及刘某应赔偿张某车损部分。
经过详细核算,扣除保险公司和张某前期垫付费用后,当事人均同意由张某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110000元给刘某,商业险保险公司支付刘某赔偿款30463元,支付张某赔偿款24300元。
严谨计算赔偿款,科学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员的处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一次性化解交通事故多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