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澳门现金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澳门现金网: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澳门现金网: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澳门现金网: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改革;
7、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和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组织部考察、管理全市政法单位的有关领导干部;
8、协助纪检、监察单位查处政法单位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指导政法各单位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下设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六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0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6万元,增减少39.73%,主要是因为减少维稳协调费及人员退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6万元,占53.14%;项目支出331.22万元,46.8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6万元,减少39.73%, 主要是因为减少维稳协调费及人员退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6万元,减少39.73%,主要是因为减少维稳协调费及人员退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5.7万元,占3.6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 615.12万元,占8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万元,占4.74%;卫生健康(类)支出13.04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占2.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3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60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维稳协调、综治民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7、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核算 。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办理退休手续后,停缴社保 。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停缴保费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27万元,减少2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维稳协调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决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决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4个、来宾人次680,主要是维稳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92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减少维稳协调费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53万元,用于召开维稳协调会议,人数350人次,内容为年度内维稳协调会议;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法学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政法委人员司法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澳门现金网: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4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因工程类采购为0,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比例,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政法委”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综治民调工作全年基本完成问卷抽样调查。2、涉法涉诉基本做到了息访息诉,司法救助款完成率达到100%,全部落实到位。3、维稳工作:基本得到平稳、安全、无重大交通事故堵门堵路情况。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基本建立完成,网格化服务视频监控平台得到有续开展,人民群众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单位报告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3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86%。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中共汨罗市委政法委 “维稳协调”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汨罗建设的总体目标,更加注重开放共建、联动融合,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和科技应用,进一步创新创建机制、拓宽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努力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人民群众纷纷表示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以饱满的战斗激情,灵活的工作方法,过硬的工作措施,坚决打赢了大庆安保维稳仗,坚决确保汨罗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人民群众纷纷表示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行政法队伍建设,全体政法系统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为社会形成正气之风保驾护航。维稳协调、扫黑除恶考评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年底考核情况结合综治基础工作和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确定扫黑工作先进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汨罗、法治汨罗。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维稳协调”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维稳协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33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具体使用及管理情况为:具体使用及管理情况为:维稳协调项目资金165.7万元,用于在工作中,突出积案化解、突出矛盾排查、突出应急处置、突出重大安保及突出风险稳评。二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治安防控能力还需不断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综治基层基础夯实,治安防控能力不断增强,治安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维稳协调 ”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均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整体支出的基本支出偏离绩效目标不大,主要是人员退休数正常情况。
维稳协调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维稳工作经费预算不充足,项目预算与决算支出金额较大,希望项目预算资金充足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